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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峰律师应邀参加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学会2006年年会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3-23    

       2007年3月10日,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学会2006年年会在中国人民大学逸夫会议中心隆重召开,本次年会由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学会和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联合主办,北京市易才集团协办,高峰律师应邀参加了会议。

      上午8点45分,年会在与会者热烈的掌声中拉开序幕,整个开幕式由中国人民大学劳动和社会保障法研究所所长林嘉教授主持。  开幕式,首先由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名誉院长曾宪义教授致词。曾宪义教授对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学会2006年年会的召开表示祝贺。他指出,随着法学的不断发展,劳动法已经日益发展成为调整社会关系的重要部门法。我国《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和《社会保险法》四部法律已经纳入2007年全国人大和常委会的立法议程,《劳动合同法》将颁布实施,这些立法成果标志着劳动法已经成为一门显学。 随着法学教育的不断发展,劳动法也将会纳入高校法学教育的核心课程。这一切都标志着劳动法的春天已经来到,劳动法必将有长足的发展。并预祝大会圆满成功。

      接着北京市法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李公田致感谢辞。他介绍了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学会的发展历史。他说,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学会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在劳动法的发展和和劳动争议的处理过程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他指出,学会始终围绕国家的社会热点和前沿问题开展活动,作到理论联系实际。权威学者、教学人员和法律实务界人士的积极参与,使得学会的活动丰富多彩,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他尤其感谢以关怀教授为代表的老一辈学者对学会的关心和指导。最后,他指出,坚持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和会要求构建和谐的社会关系,劳动和社会保障法肩负着重要的历史使命。他希望学会继续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加大法学研究力度,着力解决实质问题,为促进我国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随后,由北京市易才集团翟继满总监就开创和谐劳动的人力资源管理新纪元做了主题发言。最后,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学会姜俊禄会长代表学会做了《2006年学会工作概况和2007年工作展望》的主题报告,。

    大会的主体部分分为四个阶段,分别由来自科研机构、司法实务部门以及律师界的专家学者就最新的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问题展开深入的交流。

     年会第一阶段围绕“构建和谐社会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展开交流。首先由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学会名誉会长、全国总工会法律顾问关怀教授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与〈劳动合同法〉的指定 》为题发言;关教授着重从以下上方面展看论述:一是,从《劳动合同法》的制订适应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需要;二是,《劳动合同法》在劳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与制订《劳动合同法》的重要意义;三是,《劳动合同法(草案)》广泛征求意见时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重大举措。

     林嘉教授就社会法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使命作了主题发言,林教授首先从社会法的基础理论入手,详细的阐述了社会法的产生和发展;接着,林教授从社会法与和谐社会高度契合的角度,详细讲述了和谐社会的实质、社会法的和谐精神和理念以及社会法与和谐社会在出发点和价值取向方面的契合,最后,林教授从社会法立法的科学性和和谐性、社会法执法的严谨性以及社会法司法救济程序的优化改良三个角度,对和谐社会语境下社会法的发展和完善提出了自己的建议。

     年会第二阶段后,分别由北京大学叶静漪教授、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杨汉平教授对第一、第二阶段各位学者的主题发言作了又针对性的点评。

     年会第三、第四阶段分别由来自各大院校的学者以及司法实务界人士的围绕劳动合同法与劳动争议处理制度的热点问题以及社会保险立法问题展开交流。

    出席本次会议的其他嘉宾、学者有: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学会副会长、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郭克利;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学会副会长、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民庭庭长张柳青;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学会副会长、北京大学法学院叶静漪教授;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学会副会长、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副院长杨汉平教授;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学会副会长、北京市企业联合会、北京市企业家协会会长刘克信,共有来自社会各界的200余位代表参加本次年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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