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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未给签劳动合同,也没给交保险怎么办”、“企业破产了原劳动合同是否有效”、″劳动争议仲裁中职工如何举证?”……在6月9日北京劳动保障网举行的劳动合同在线解答活动中,从下午6点至晚上8点,市劳动保障局劳动工资处及信访处的领导共回答网友问题125个。从网友们反映的问题可以看出,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缴纳仍是网友们咨询的焦点。
网名为“我想我是海”的网友一下提出6个有关缴纳社会保险的问题。劳动工资处和信访处的领导在回答一些具体问题上不仅认真地帮助网友分析问题,还提出解决办法。比如,网名任毅的朋友提出,“我在外企工作,公司没有和我们签定劳动合同,请问是否我们在某些方面就不受劳动法的保护;公司强制我们加班,分别是每天6点下班后加班到8:30分,周六日加班,请问是否合理;在加班的薪资问题上,公司只支付我们基本工资的加班费!例如:我的薪资是1500,基本工资为800,而加班的费用是在800的基础上计算的!这样合理吗?请问以上问题我能否查阅相关条例,请指教,而我能向哪些部门投诉呢?”劳动工资处的3位领导分别与任毅网友交换意见,并指出按照《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和《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给予工资等义务。因此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应支付加班工资。加班工资基数的确定应按照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第四十四条的原则确定,如果用人单位未在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中约定工资标准和加班工资基数,加班工资基数应按照劳动者本人正常劳动应得的工资确定。如果您认为您的权益受到了侵害,可以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或到劳动仲裁部门投诉。
市劳动保障局工资处处长徐树理说,今年我们通过网上在线解答劳动合同这是第三次了,从网友们反映的问题看,劳动合同签订、社会保险缴纳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是大家关注的焦点。
摘自 北京劳动就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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