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洪秦律师,法学学士。曾先后就职于辽宁中环律师事务所、辽宁德远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奕明律师事务所,现就职于北京市蓝鹏律师事务所。先后担任鞍钢集团弓长岭矿业公司、辽宁东汇金属制品集团公司、辽宁奥克化学集团公司、中国市场学会信用工作委员会、国玉盛世艺术品有限公司、特丽洁国际企业集团、北京泰宁科创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市场信用经济研究中心、大庆天圜营养集团公司、北京凯迅达商务咨询有限公司等多家国有、民营企业及机关团体常年法律顾问。
本人忠诚律师职业,工作认真、作风扎实,基于真诚做人、真挚待人的态度对待每一位当事人,赢得当事人的信任与一致赞誉。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纠纷、劳动争议纠纷,知识产权纠纷、刑事辩护等诉讼业务及担任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
执业座右铭: